气候变迁因应策略

 

 

 

 

 

科学基础减量目标倡议(SBTi)

 

 
 

新普科技于2021年签署加入科学基础减量目标倡议(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2022年完成目标提交。新普科技控制地球升温在1.5℃情境设立减碳目标,于2023年5月通过近程目标(near-term target)审查(注1),为全球电池模组制造业首间通过审查的公司,目标在2030年范畴 1 和 2的绝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20年基准年降低51%,范畴3「购买商品与服务」项目的绝对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5%。
未来新普科技将会积极展开减碳行动,同时认真看待客户在永续议题上所提出的计划和要求,以高标准和永续经营的心态来面对,与价值链共同进行减碳行动,共创永续伙伴共荣生态圈。

 

 

新普减碳路径Carbon 2030


注:1.新普科技集团资料涵盖范围包含合并财务报表之母子公司。
2.*依据GHG protocol公布之企业价值链标准之购买商品与服务。
3.此近期目标遵循 1.5°C 路径,并获得 SBTi 认证。
 
 

内部碳定价策略

低碳甚至零碳排时代来临,国际间纷纷推动碳费及欧盟碳边境税制度,此举将增加产业的碳成本负担,如何管理「碳风险」成为企业重要议题,许多企业也已意识到对营运影响深远,因而纷纷开启「内部碳定价」机制。新普科技为实践永续策略蓝图,朝向低碳及净零目标,并加速集团减碳成效,积极研拟推动内部碳定价(Internal Carbon Pricing,ICP)制度,追踪国际碳交易市场作基础,作为外部成本内部化参考指标。ICP 的推动,让排碳有价,外部成本内部化,将促使集团内部在排放量上可自我节制,以推动更低碳的生产流程,并藉此激励全体员工,视工作中碳排放量为考量因素,使节能减排理念深植公司文化。


 

国际碳揭露计画(CDP)

在国际碳揭露计画(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的表现方面,新普科技于2022年获评碳揭露B等级,依CDP指出,B级评分企业表示具备能力管理气候变迁所带来的冲击。同时,CDP公布2022年度供应链议合评价 (Supplier Engagement Rating, SER) 结果,获评「A-」级,显示新普科技在减碳管理努力与行动成果双双受国际评比肯定。
 


气候相关财务揭露(TCFD)

新普科技于2022年12月成为「气候相关财务揭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支持者,参考 TCFD核心要素揭露气候治理、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目标等资讯,用以评估气候相关对企业营运之风险及机会,并且纳入企业风险鉴别的一环做为拟定气候策略参考,提高组织行为、策略与气候相关的财务揭露资讯透明度。

面向 说明
1. 治理 气候变迁风险与机会之鉴别与管理,由董事会授权成立永续办公室,作为企业永续推动与执行之专责单位,并且为气候管理策略评估与管理单位。2023年永续办公室依循TCFD准则鉴别出气候变迁相关风险与机会议题,并每年呈报董事会报告ESG 及气候变迁相关议题的绩效、冲击评估与永续目标达成进度,使董事会了解与监督公司面临之风险议题。
2. 策略 鉴别气候变迁相关之风险与机会对财务的影响,并依据其项目拟定因应策略,并于过程中经寻求气候变迁下企业因转型或各项投资的机会
3. 风险管理 依据 TCFD 建议之架构鉴别与气候变迁相关之冲击与机会项目的影响,并拟定因应策略,持续进行气候减缓计画推动。
4. 指标与目标 拟定对应计画与目标,并具以落实执行包含 :
1. 自 2020 年起新普集团每年执行组织型 ISO 14064-1 碳盘查及查证
2. 于 2023 年 5 月通过SBTi 减碳目标(near-term)
3. 2022 年订定供应链减碳管理模式,2023 年持续展开管理方案

 

鉴别TCFD流程图

 

 

 

气候相关风险矩阵图

气候相关机会矩阵图


温室气体盘查

新普科技基于永续发展之环境理念和善尽企业的义务,积极致力于温室气体排放盘查与管制,以减缓因此造成的全球暖化,期望透过管理及节约能源资源,维护全球环境之永续发展。 新普科技目前未受到温室气体排放强制申报之法规规范,为顺应国际趋势及客户要求,新普科技2023年5月通过SBTi减碳目标审查,积极展现协助全球控制升温在1.5 ℃以内的决心。自2021年导入ISO 14064-1:2018温室气体盘查制度,每年将进行前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各项盘查作业,掌控集团重要营运据点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且经过第三方公正单位确认数值的正确性。

直接排放及能源间接排放(范畴一及范畴二)排放量

左右尚有资讯
项目 单位 2020(基准年) 2021 2022
直接排放(范畴一) 吨CO2e 2,221 1,810 1,753
能源间接排放(范畴二) 吨CO2e 106,769 75,448 10,031
总排放量 吨CO2e 108,990 77,258 11,783
总排放量变动率 % NA -29% -85%
排放密集度 吨CO2e / 百万新台币营收 1.28 0.81 0.12

注:

1.数据包含新普台湾、新普重庆、新世常熟(含华普)
2.采营运控制权法进行盘查,数据业经第三方单位查证
 


 

 

其他间接排放(范畴三)盘查说明

新普科技依GHG protocol进行类别1~15之显著性评估,筛选出7项类别盘查,并经由第三方依循ISO 14064-1查证,如下表所示。2022年排放量最高仍以「购买产品与服务」占90.36 %,已列为主要减碳项目。

单位:吨CO2e

左右尚有资讯
范畴三类别 2020(基准年) 2021 2022 排放量占比
C1购买产品与服务 220,658.87 297,589.65 236,875.62 90.36%
C3与燃料和能源有关的活动 14,352.55 15,144.80 5,879.91 2.24%
C4上游的运输和配送 8,730.17 13,817.44 5,869.32 2.24%
C5营运中产生的废弃物 119.38 186.28 188.98 0.07%
C6商务差旅 116.84 102.25 218.01 0.08%
C7员工通勤 1,006.04 833.98 878.27 0.34%
C9下游的运输和配送 33,158.53 15,086.75 12,235.70 4.67%
C11使用销售产品 1,626.22 未显著 未显著 NA

注:

1.数据包含新普台湾、新普重庆、新世常熟(含华普)
2.采营运控制权法进行盘查,数据业经由第三方依循ISO 14064-1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