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策略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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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普科技於2021年簽署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2022年完成目標提交。新普科技控制地球升溫在1.5℃情境設立減碳目標,於2023年5月通過近程目標(near-term target)審查(註1),為全球電池模組製造業首間通過審查的公司,目標在2030年範疇 1 和 2的絕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20年基準年降低51%,範疇3「購買商品與服務」項目的絕對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5%。
未來新普科技將會積極展開減碳行動,同時認真看待客戶在永續議題上所提出的計劃和要求,以高標準和永續經營的心態來面對,與價值鏈共同進行減碳行動,共創永續夥伴共榮生態圈。
新普減碳路徑Carbon 2030![]() 註:1.新普科技集團資料涵蓋範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2.*依據GHG protocol公布之企業價值鏈標準之購買商品與服務。 3.此近期目標遵循 1.5°C 路徑,並獲得 SBTi 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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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碳定價策略
低碳甚至零碳排時代來臨,國際間紛紛推動碳費及歐盟碳邊境稅制度,此舉將增加產業的碳成本負擔,如何管理「碳風險」成為企業重要議題,許多企業也已意識到對營運影響深遠,因而紛紛開啟「內部碳定價」機制。新普科技為實踐永續策略藍圖,朝向低碳及淨零目標,並加速集團減碳成效,積極研擬推動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ICP)制度,追蹤國際碳交易市場作基礎,作為外部成本內部化參考指標。ICP 的推動,讓排碳有價,外部成本內部化,將促使集團內部在排放量上可自我節制,以推動更低碳的生產流程,並藉此激勵全體員工,視工作中碳排放量為考量因素,使節能減排理念深植公司文化。
國際碳揭露計畫(CDP)
在國際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的表現方面,新普科技於2022年獲評碳揭露B等級,依CDP指出,B級評分企業表示具備能力管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同時,CDP公布2022年度供應鏈議合評價 (Supplier Engagement Rating, SER) 結果,獲評「A-」級,顯示新普科技在減碳管理努力與行動成果雙雙受國際評比肯定。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新普科技於2022年12月成為「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支持者,參考 TCFD核心要素揭露氣候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目標等資訊,用以評估氣候相關對企業營運之風險及機會,並且納入企業風險鑑別的一環做為擬定氣候策略參考,提高組織行為、策略與氣候相關的財務揭露資訊透明度。
面向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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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理 | 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之鑑別與管理,由董事會授權成立永續辦公室,作為企業永續推動與執行之專責單位,並且為氣候管理策略評估與管理單位。2023年永續辦公室依循TCFD準則鑑別出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議題,並每年呈報董事會報告ESG 及氣候變遷相關議題的績效、衝擊評估與永續目標達成進度,使董事會瞭解與監督公司面臨之風險議題。 |
2. 策略 | 鑑別氣候變遷相關之風險與機會對財務的影響,並依據其項目擬定因應策略,並於過程中經尋求氣候變遷下企業因轉型或各項投資的機會 |
3. 風險管理 | 依據 TCFD 建議之架構鑑別與氣候變遷相關之衝擊與機會項目的影響,並擬定因應策略,持續進行氣候減緩計畫推動。 |
4. 指標與目標 | 擬定對應計畫與目標,並具以落實執行包含 : 1. 自 2020 年起新普集團每年執行組織型 ISO 14064-1 碳盤查及查證 2. 於 2023 年 5 月通過SBTi 減碳目標(near-term) 3. 2022 年訂定供應鏈減碳管理模式,2023 年持續展開管理方案 |
鑑別TCFD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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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相關風險矩陣圖

氣候相關機會矩陣圖

溫室氣體盤查
新普科技基於永續發展之環境理念和善盡企業的義務,積極致力於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與管制,以減緩因此造成的全球暖化,期望透過管理及節約能源資源,維護全球環境之永續發展。 新普科技目前未受到溫室氣體排放強制申報之法規規範,為順應國際趨勢及客戶要求,新普科技2023年5月通過SBTi減碳目標審查,積極展現協助全球控制升溫在1.5 ℃以內的決心。自2021年導入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盤查制度,每年將進行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各項盤查作業,掌控集團重要營運據點溫室氣體排放量,並且經過第三方公正單位確認數值的正確性。
直接排放及能源間接排放(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

項目 | 單位 | 2020(基準年) | 2021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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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排放(範疇一) | 噸CO2e | 2,221 | 1,810 | 1,753 |
能源間接排放(範疇二) | 噸CO2e | 106,769 | 75,448 | 10,031 |
總排放量 | 噸CO2e | 108,990 | 77,258 | 11,783 |
總排放量變動率 | % | NA | -29% | -85% |
排放密集度 | 噸CO2e / 百萬新台幣營收 | 1.28 | 0.81 | 0.12 |
排放密集度變動率 | % | NA | -37% | -85% |
註:
1.數據包含新普台灣、新普重慶、新世常熟(含華普)2.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數據業經第三方單位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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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間接排放(範疇三)盤查說明
新普科技依GHG protocol進行類別1~15之顯著性評估,篩選出7項類別盤查,並經由第三方依循ISO 14064-1查證,如下表所示。2022年排放量最高仍以「購買產品與服務」佔90.36 %,已列為主要減碳項目。
單位:噸CO2e

範疇三類別 | 2020(基準年) | 2021 | 2022 | 排放量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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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購買產品與服務 | 220,658.87 | 297,589.65 | 236,875.62 | 90.36% |
C3與燃料和能源有關的活動 | 14,352.55 | 15,144.80 | 5,879.91 | 2.24% |
C4上游的運輸和配送 | 8,730.17 | 13,817.44 | 5,869.32 | 2.24% |
C5營運中產生的廢棄物 | 119.38 | 186.28 | 188.98 | 0.07% |
C6商務差旅 | 116.84 | 102.25 | 218.01 | 0.08% |
C7員工通勤 | 1,006.04 | 833.98 | 878.27 | 0.34% |
C9下游的運輸和配送 | 33,158.53 | 15,086.75 | 12,235.70 | 4.67% |
C11使用銷售產品 | 1,626.22 | 未顯著 | 未顯著 | NA |
註:
1.數據包含新普台灣、新普重慶、新世常熟(含華普)2.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數據業經由第三方依循ISO 14064-1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