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轉型策略
新普科技在因應氣候變遷行動,包括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積極參與科學減碳目標 SBTi 及 RE100 再生能源目標,參考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架構,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評估,檢視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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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再生能源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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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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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普科技於2021年簽署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2022年完成目標提交。新普科技控制地球升溫在1.5℃情境設立減碳目標,於2023年5月通過近程目標(near-term target)審查(註1),為全球電池模組製造業首間通過審查的公司,目標在2030年範疇 1 和 2 的絕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20年基準年降低51%,範疇 3「購買商品與服務」項目的絕對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5%。
未來新普科技將會積極展開減碳行動,同時認真看待客戶在永續議題上所提出的計劃和要求,以高標準和永續經營的心態來面對,與價值鏈共同進行減碳行動,共創永續夥伴共榮生態圈。
新普淨零路徑Carbon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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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普科技集團資料涵蓋範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2. 依據GHG protocol公布之企業價值鏈標準之購買商品與服務。
3. 此近期目標遵循 1.5°C 路徑,並獲得 SBTi 認證。
內部碳定價策略
新普科技因應淨零碳排時代來臨,持續朝向低碳目標,加速集團減碳成效,研擬推動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制度,追蹤國際碳交易市場作基礎,作為外部成本內部化參考指標。促使集團內部在排放量上可自我節制,以推動更低碳的生產流程,並藉此激勵全體員工,視工作中碳排放量為考量因素,使節能減排理念深植公司文化。碳費是由台灣政府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徵收,是碳定價的方式之一。徵收對象為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 2.5 萬噸的電力業與製造業,新普科技未達徵收門檻。
國際碳揭露計畫(CDP)
在國際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的表現方面,新普科技於2024年獲評碳揭露B等級,依CDP指出,B級評分企業表示具備能力管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同時,CDP公布2024年供應鏈議合評價(Supplier Engagement Assessment, SEA)結果,獲評「A」級,顯示新普科技在減碳管理的努力與行動成果雙雙受國際評比肯定。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新普科技參考 TCFD 核心要素揭露「氣候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目標」等資訊,用以評估氣候相關對企業營運之風險及機會,擬定因應氣候變遷之策略與行動,提高揭露資訊透明度,落實公司氣候治理。
核心要素 |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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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理 | a) 董事會監督方式 b) 管理階層角色 |
1. 定期於董事會報告成果 以董事會為氣候風險管理機制的最高決策單位,審查和指導公司的氣候策略及氣候相關目標進展情形。 2. 重大議題管理 經營管理階層定期檢視氣候風險議題,納入重大議題管理,透過CSR永續委員會運作。 |
2. 策略 | a)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b)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組織的業務、策略、財務規畫之影響 c)氣候情境分析 |
1. 依內部風險控管期程,定義短期為1~3年、中期為3~5年、長期為5~10年;蒐集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氣候變遷議題。 2. 依據TCFD 框架評估氣候變遷情境帶來之相關風險與機會。 |
3. 風險管理 | a) 評估流程 b) 管理流程 c) 風險管理制度 |
1. 參考ISO 31000 風險管理指導綱要建立風險量化評估方法,透過風險工作小組之運作,進行風險評估,以因應風險監控及管理。 2. 風險鑑別作業流程: (1)成立風險工作小組,由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主管組成,運作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2)每年進行溫室氣體範疇一/二/三之盤查及查證 (3)展開產品生命週期盤查與熱點改善 |
4. 指標與目標 | a)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指標 b)溫室氣體排放量 c)目標落實檢視 |
1. 通過SBTi (1.5 ℃ near-term)目標審查,以2020年為基準年,範疇1和2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較2030年降低51%,範疇3「購買商品與服務」項目的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減少25%。 2. 加入RE100,承諾2040年新普集團全球營運據點100% 使用再生能源。 3. 每年執行組織型 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審視排碳目標達成情形。 4. 持續與供應商議合,達成供應鏈管理目標。 |
氣候情境分析
新普科技依據 2021 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發布最新的第 6 次評估報告(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AR6), 採用台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已蒐集了 IPCC AR6 所使用最新的耦合氣候模式對比計畫(Coupled Model IntercomparisonProject, CMIP)第六階段(簡稱 CMIP 6)資料,採用系集平均模式及共享社會經濟情境(Shared Socioeconomic Pathway, SSP)進行分析:
• SSP1-2.6 低排放情境、SSP2-4.5 中度排放情境、SSP3-7.0 高度排放情境、SSP5-8.5 極高排放情境等 4 個不同社會與經濟情形的溫室氣體排放納入考量,推估至 2050 年新普台灣年均溫、日最高溫、降雨量等變化趨勢。
• 以 2020 年年均溫觀測值 22.4℃為基準,至 2050 年,新普台灣以 SSP2.6 情境下年平均溫度將上升至 23.3℃,以 SSP8.5 情境下則上升至 23.9℃,增溫幅度介於 0.9℃ ~1.5℃。
以 2020 年降雨量觀測值 2.9 mm/day 為基準,至 2050 年,新普台灣以 SSP2.6 情境下降雨量 2.7 mm/day,以 SSP8.5 情境下則上升至 4.2 mm/day,若未有減緩行動,異常降雨的情形漸增,緊急應變能力提升與營運不中斷韌性將成為企業面臨的營運風險課題。針對暴雨淹水之風險,採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之 3D 災害潛勢地圖(淹水潛勢圖)進行推估,以 24 小時延時降雨量達 650mm 時進行淹水潛勢模擬,顯示總公司無淹水的風險。近五年總公司附近也無淹水調查點。
一、氣候相關風險的財務影響與因應
類型 |
氣候相關風險 |
潛在財務風險 |
因應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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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風險 |
政策和法規 |
因應法規要求,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
1.節能減碳方案 |
技術 |
1.客戶要求使用再生能源 |
1.低碳技術轉型,導入低碳製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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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 |
1.客戶及市場需求轉變,影響到訂單 |
1.評估綠色轉型新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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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 |
無法滿足客戶或利害相關者期待,造成營收下滑 |
1.增加利害關係人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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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風險 |
立即性 |
1.產能下降或中斷(如停產、運輸困難、供應鏈中斷) |
1.提升企業緊急應變能力 |
長期性 |
慢性氣候變化(如平均溫度上升/ 海平面上升) |
1.提升企業緊急應變能力 |
二、氣候相關機會的財務影響與因應
類型 |
氣候相關機會 |
潛在財務影響 |
因應作為 |
---|---|---|---|
資源效率 |
提高企業營運管理效率 |
1.提升資源使用效率 |
導入消費後可回收塑膠材(PCR)及回收包材再使用(Tray) |
能源來源 |
使用低碳能源,評估參與碳交易市場 |
1.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風險 |
1.節能減碳方案 |
產品和服務 |
1.增加低碳商品和服務機會 |
採用新技術之優勢,提升各類型產品的性能以達到市場低耗能之規模 |
透過新的解決方案滿足氣候調適的需求以提高收入 |
韌性 |
1.提高企業營運調適性,增加韌性 |
1.評估供應鏈營運能力 |
1.增加研發量能,持續創新 |

溫室氣體盤查
新普科技參照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與世界資源研究所(WRI)發佈之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等指引,建立溫室氣體盤查機制,自 2019 年起,每年定期盤查各廠區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完整掌握溫室氣體使用及排放狀況,自 2021 年起數據經第三方查證。
盤查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氟氫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
直接排放及能源間接排放(範疇一及範疇二)

項目 | 單位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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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疇一) |
噸 CO2e |
2,355 |
1,997 |
1,911 |
1,949 |
1,766 |
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疇二) |
噸 CO2e |
127,178 |
84,391 |
13,568 |
26,179 |
13,482 |
總排放量 |
噸 CO2e |
129,533 |
86,388 |
15,479 |
28,128 |
15,248 |
碳排放密集度 |
噸 CO2e / 百萬新台幣營收 |
1.52 |
0.90 |
0.16 |
0.33 |
0.19 |
碳排放密集度 |
公斤 CO2e / PCS |
0.50 |
0.32 |
0.08 |
0.16 |
0.09 |
註:
1. 上表數據揭露範疇為新普科技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未含新普越南)。
2. 新普越南2024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為746.54公噸CO2e (自行依ISO 14064-1進行盤查)。
3. 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第三方單位查證。
4. GWP值取自IPCC 2021年第六次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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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間接排放(範疇三)盤查說明
新普科技依GHG protocol進行類別1~15之顯著性評估,篩選出7項類別盤查,並經由第三方依循ISO 14064-1查證,如下表所示。2024年排放量最高仍以「購買產品與服務」佔93%,已列為主要減碳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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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三項目 | 2024年碳排量 (噸 CO2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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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購買產品與服務 | 341,940 |
C3 與燃料和能源有關的活動 | 9,150 |
C4 上游的運輸和配送 | 5,681 |
C5 營運中產生的廢棄物 | 39 |
C6 商務差旅 | 856 |
C7 員工通勤 | 1,070 |
C9 下游的運輸和配送 | 8,450 |
註:
1. 上表數據揭露範疇為新普科技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子公司。
2. 包括GHG protocol 類別1、3、4、5、6 、7、9。
3. GWP值取自IPCC 2021年第六次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