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酬與福利
|
|
|
員工活動
![]() |
![]() |
![]() |
![]() |
![]() |
![]() |
公司設施
![]() |
![]() |
![]() |
![]() |
![]() |
![]() |
新普科技各營運據點新進員工的薪資都高於當地最低工資,秉持同工同酬的薪資政策,我們落實薪資上的平等,避免職場上因地域、性別等而有異。在薪酬制度上,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依據公司章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不僅保障同仁的薪酬在市場上的水平,亦提升公司營運績效,共創雙贏。公司落實薪資上的平等,避免職場上之性別歧視,任用與敘薪是參考內部職級所對應的薪資結構,主要評估因素為學歷、經歷及專業能力,不因性別而有不同。
人才培育
新普科技提供內、外部訓練、語文線上學習平台、工作輪調及出國研習等多元學習管道,建立完善學習制度及提供豐沛資源,打造同仁永續競爭力。並且持續鑑別與培育關鍵人才,強化課程多元豐富性,使同仁能持續不間斷學習,與公司一同成長。
![]() |
![]() |
![]() |
退休制度
本公司係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員工退休金支出,並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依該辦法之規定,員工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時之平均薪資計算。本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凡編制內之員工,符合本辦法者,均可依本辦法申請退休金,公司退休金每月定額提撥至台灣銀行退休專戶中。退休金制度比照勞基法規定之新舊制退休金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