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成員的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董事會成員名單。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於2025年舉行了4 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如下,且經審計委員會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至董事會討論且決議通過。
1. 半年度/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案
2. 年度財務報告及各季度財務報告
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 衍生性商品交易
5. 捐贈案
6.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案
7. 投資案
8. 依證交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左右尚有資訊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良好,每年至少4次,2025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要如下:
左右尚有資訊| 日期 | 性質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2025年03月05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4年10月至12月稽核工作報告。 2024年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辦理完竣案(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洽悉。無其他建議。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續呈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025年05月09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1月至3月稽核工作報告。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 2025年08月06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4月至6月稽核工作報告。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 2025年11月10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7月至9月稽核工作報告。 2026年度稽核計畫案。 |
洽悉。無其他建議。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續呈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
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良好,每年至少2次,獨立董事無其他建議。2025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要如下:
左右尚有資訊| 日期 | 性質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2025年03月05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4年度合併/個體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顯著風險及關鍵查核事項報告。 法令更新介紹。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 2025年05月09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 2025年08月06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 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 2025年11月10日 | 審計委員會 | 202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 法令更新介紹。 |
洽悉。無其他建議。 |
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所聘任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外,並依下表之標準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後,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2025年3月5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2025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 項次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
| 1 | 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未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V | |
| 2 | 與委託人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V | |
| 3 | 避免與委託人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 V | |
| 4 | 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實、公正及獨立性。 | V | |
| 5 | 執業前二年內服務機構之財務報表,不得查核簽證。 | V | |
| 6 | 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 | V | |
| 7 | 未握有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股份。 | V | |
| 8 | 未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V | |
| 9 | 未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V | |
| 10 | 未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酬。 | V | |
| 11 | 未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V | |
| 12 | 未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 V | |
| 13 | 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人員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V | |
| 14 | 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V | |
| 15 | 截至目前為止,未受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V |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3人,成員的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董事會成員名單。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5月31日至115年5月30日,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 召集人 | 邱冠勳 | 4 | 0 | 100% |
| 委員 | 王震緯 | 3 | 1 | 75% |
| 委員 | 林丕容 | 4 | 0 | 100% |
|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年03月05日 |
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金額及方式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提董事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年08月06日 |
審查本公司114年經理人之薪資報酬之政策及標準案。 審查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勞分配明細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提董事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其他應記載事項: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事。
永續發展委員會
1.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共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4年11月10日至115年5月30日。
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其他永續發展相關事項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任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
| 姓 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
| 獨立董事 王震緯 | V | V |
| 獨立董事 林丕容 | V | V |
| 獨立董事 邱冠勳 | V(主席) | V(主席) |
| 獨立董事 瞿志豪 | V |
任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5月30日)
| 姓 名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
| 董事長 宋福祥 | V(主席) |
| 獨立董事 邱冠勳 | V |
| 執行副總經理 林昶亨 |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