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及落实多元化情形

董事会成员名单

职称

姓名

主要经(学)历

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福祥

台北工专工业工程科
远东金士顿科技(股)公司处长
虹志电脑(股)公司处长
安培电子(股)公司经理

副董事长 宋维哲 国立交通大学电子物理所理学博士
国立交通大学电子物理所硕士
新普科技(股)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联华电子(股)公司部经理
Lucent Bell Lab 博士后研究员
连威磊晶科技(股)公司研发工程师

董事

宝鑫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龚文霖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MBA
国立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系学士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协理

独立董事

丘冠勋 国立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系-企业家经营管理研究班
澳洲昆士兰大学企业管理硕士
元大商业银行执行副总经理
元大商业银行法金事业群执行长
元大商业银行国际金融事业处处长兼国际营运部部主管
元大储蓄银行(韩国)董事长
英商渣打银行消费金融处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瞿志豪 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EMBA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电机研究所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电机系学士
Chief Innovation Officer, BioMed Taiw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GigaMedia Limited
游戏橘子数位科技(股)公司董事
大宇资讯(股)公司董事
创新工业技术移转(股)公司总经理
台湾生物医药制造(股)公司董事及财务长

独立董事

高志廷

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组EMBA
国立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系学士
安大资本(股)公司董事长
普讯资本(股)公司董事长
普讯创新(股)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合伙人
普讯创业投资(股)公司协理
中加创业投资(股)公司经理
爱普生(Epson) RD Director

独立董事 陳希佳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前国际商会替代性争议解决国际中心常设委员会委员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区联合负责人暨亚太运营委员会委员

落实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相信多元化方针有助提升公司整体表现。董事会成员之选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具备跨产业领域之多元互补能力,包括基本组成(如:年龄、性别、国籍等)、也各自具有产业经验与相关技能,以及营业判断、经营管理、领导决策与危机处理等能力。为强化董事会职能达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标,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0条明载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1.营业判断能力,2.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3.经营管理能力,4.危机处理能力,5.产业知识,6.国际市场观,7.领导能力,8.决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采用候选人提名制,除评估各候选人之学经历资格外,遵守「董事选举办法」、「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以确保董事成员之多元性及独立性。

(一)本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之具体管理目标及达成情形如下:
1.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不得连任超过三届,以保持独立性:本公司董事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约57%(4位/7位),半数独立董事未连任超过三届情形。
2. 董事成员中兼任本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逹监督目的。
3. 鼓励不同年龄层的成员参与,以带来多元的观点和经验。董事会成员的年龄范围涵盖41至80岁,促进了不同世代的意见交流。
4. 董事会成员拥有多元化背景,董事会成员的经历包含工程学博士、律师、管理领域之学者、财务专家、电子相关产业与金融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
5. 为达成董事组成性别平等,本公司董事成员中女性董事占比约14%(1位/7位)。

(二)董事会独立性:
1.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7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4位,独立董事占比约57%,一位董事具有员工身份,半数独立董事无连任逾三届之情事。
2.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于执行业务范围内均保持其独立性,未与本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利害关系,各独立董事皆符合「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3条之规定。
3. 本公司独立董事皆无证券交易法第26 条之3规定第3项及第4项之情事,本公司董事会具独立性,有关董事专业资格与经验及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形,请参阅股东会年报。

董事姓名 基本组成 产业经验 专业能力
国籍 性别
具有员工
身份
年龄 电池模
组产业
经营及决策
管理能力
行销及
业务推展
财务
管理
律师 会计师
41-50岁 51-60岁 61-70岁 71-80岁
宋福祥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V    
宋维哲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宝鑫国际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龚文霖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丘冠勋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瞿志豪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高志廷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陳希佳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V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绩效评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董事会与经理人绩效评估办法」,订定董事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针对董事会、董事成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之绩效评估。内部评估应于每年年度结束时,依本办法进行当年度绩效评估。

评估由财务部负责执行,采用内部问卷方式进行,依董事会运作、董事参与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等四部份,采董事对董事会运作评估、董事对自身参与评估、薪资报酬委员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评估及审计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评估。上开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遴选或提名董事时之参考依据,并将董事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参考依据。

本公司于2026年3月完成董事会、董事成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并于2026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将评鉴结果及明年度将持续强化之方向进行提报。2025年度董事会绩效评估执行情形及结果如下:

评估周期 评估期间 评估范围 评估方式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建议事项
每年
执行一次
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整体董事会 董事会内部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董事会组成与结构、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内部控制等。 优等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个别董事成员 董事自评 包括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董事职责认知、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内部控制等。 优等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员会-薪资报酬委员会 董事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薪资报酬委员会职责认知、提升薪资报酬委员会决策品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内部控制等。 优等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知、提升审计委员会决策品质、审计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内部控制等。 优等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